分类:殡葬常识 发布时间:2023-08-20 13:32
对于逝者来说,已经前往另一世界,因此,身份证作为在世的证明,已经失去了作用。那么,身份证何时进行注销呢?
答案是当然要注销,不过一般情况下是办完葬礼在进行注销,毕竟有些地方还是要用到逝者的身份证的,比如说开死亡证明等等。
当然,对于逝者来说,更重要的证件是死亡证明,在办理很多事情时,用到的都是死亡证明。
户口注销也有很多的情况要考虑,一般情况下,自然死亡或因病死亡的,城市在葬前,农村在一个月以内,由户主、亲属、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,注销户口。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,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。
首先,善仔温馨提醒,在办理户口注销前,应把各种财产继承手续办完,尤其是有逝者将钱存在银行的,应先办完其他手续,在去进行户口注销。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》第八条的规定:公民死亡,城市在葬前,农村在一个月以内,由户主、亲属、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,注销户口。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,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。
携带证件:
1、单位(村、居委会)出具的死亡注销户口证明信 ;
2、居民户口簿;
3、死亡人居民身份证;
4、《死亡医学证明》或者司法部门的死亡鉴定书、法院的《宣告死亡判决书》。
办理死亡户口注销手续比较简单,死者的户主、亲属、抚养人或者邻居持上述资料,到当地公安派出所直接办理户口注销手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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